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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坚持“四个全覆盖”推进依法治市

    发布日期:2015-05-07 10:44 文章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击量:
    今年来,我市坚持责任、宣传、治理、监督“四个全覆盖”,着力构建全域法治工作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责任全覆盖。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示范行动”,落实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乡(镇)、村(居)“七个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党委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动、部门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域法治工作格局。
      坚持宣传全覆盖。开展“法治信仰提升行动”、“法治文化精品行动”,以“法律七进”为抓手,突出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进村(社区)讲法、带头守法“五个重点”,开展百个法治宣传小分队送法到基层、千名干部进村(社区)入户讲法、万名学生带法回家“百千万活动”,建立媒体宣传、专题宣传和社会宣传“三大法治宣传平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坚持治理全覆盖。实施基层治理网格化、公共安全一体化、平安创建常态化“三化建设”,构建生产安全、治安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四位一体的公共安全体系;开展“行政权力清理”、“阳光司法评查”、“社会法治攻坚”、“基层公约自治”、“构建信访良序”五大行动,夯实社会法治基础。
      坚持监督全覆盖。开展“法治阳光监督行动”,突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五大监督主体”,搭建党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审务检务警务公开“三大监督平台”,构建全域法治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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