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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南江抽水蓄能项目业主优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7 16:30 文章来源: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击量:

    根据《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要求,按照市场化竞争原则确定开发主体,现对南江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业主进行优选,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一、优选依据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及《巴中市南江抽水蓄能项目业主优选方案》。

    二、项目概况与优选要求


    三、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业主优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申报。

    (二)申报企业相关条件如下:

    1.申报企业应具备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至少1个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业绩。

    2.申报企业或上级公司总资产应在1000亿元及以上。

    3.申报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日期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为准。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申报企业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申报企业没有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注:(1)本条第1、2项内容在评审时可审核申报企业上级控股公司以及申报企业控股的子公司条件;3、4项内容在评审时审核申报企业条件。(2)本条第3、4项由申报企业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四、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优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时0分至下午6时0分,携报名申请表、申报承诺函(见附件1、2)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6号(南江县党政中心8楼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818室)获取优选文件(PDF版),申报企业需自备存储媒介,或联系优选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电子文件(PDF版)。

    五、申请文件的提交

    1.申请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下午6时0分,地点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6号(南江县党政中心8楼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818室),提交申请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优选人不予受理。

    六、优选评审

    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评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优选公告在巴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优 选 人: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42号

    邮   编:63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电话:18980292128;王先生,电话:18086930031

    邮   箱:506125130@qq.com

    附件:1.报名申请表.docx

    2.申报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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